再论我国心理学的分化现象

发布日期:2020-12-04

 

 

 

一、引言

20世纪晚期,美国爆发过一场著名的“科学大战”,交战一方为科学的社会与文化研究者,他们认为科学不过是“一种认知方式”,科学家太过唯我独尊,缺乏对研究结果的社会责任感;另一方为科学的捍卫者,他们认为上述批评不合逻辑且具有社会危险性。这一论战虽然逐渐沉寂下来,但它的影响至今仍然有力地影响着科学和社会与人文学科的发展。其实在这场论战之前,英国作家斯诺(1995)就曾敏感地指出,科技与人文正被割裂为两种文化,科技和人文知识分子正在分化为两个言语不通、社会关怀和价值判断迥异的群体。

此次著名论战在中国除受到少数科学哲学和科学史研究者关注外,在绝大多数具体研究领域中都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响。我国心理学界也是如此,理论心理学界翻译了若干后现代和建构主义的著作和文章,但较少联系这场论战来介绍后现代主义等人文学科的发展。因此,我国的心理学作为一个整体,一直由科学主义占据绝对优势地位,凡谈及心理和心理学者,皆要冠之以“科学”的帽子。

心理学在2008年震后心理援助和2020年抗疫心理行动中,得到了政府和民众的广泛认可。然而,人们在这十多年的心理学应用与发展过程中观察到,我国心理学出现了由原来的同一整体明显分化为不同分野的现象。比如,1)以科学为样板的基础心理学不再一枝独秀,包括咨询心理学等应用与人文心理学的影响日益增加;2)基础心理学主要采用SCI的科学标准进行成果评价,但人们呼吁对不同性质领域(如心理援助过程中的心理干预效果等)的研究和实践活动要给予不同的评价标准;3)群体取向的社会心理学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彰显出不同于个体取向咨询心理学的特色和作用,等等。此一分化现象的最新例证为,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筹备成立我国第一个临床与咨询心理学院,将咨询心理学置于与脑认知科学和其他传统心理学分支并行的地位。

心理学作为一门探究“人性”的科学,却通过探究“物性”的方法来界定自身的“科学性”,心理学因此而陷入学科同一性的分裂危机,其根源就在于它从诞生之日起就同时受到哲学和科学双重力量的牵引,导致心理学后来发展为人文取向和科学取向两种基本模式。但本文使用“分化”(而非“分裂”)一词来概述我国心理学出现的上述现象,原因在于科学与人文学科在我国学者的共识中还远未分离,它们还处于心理学作为一个整体的混沌状态之中。只是因为灾难、疫情和国家治理等巨大的社会需求力量,才推动了心理学实践大步迈出了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学术小圈子、迈向了与基础心理学强调发表论文的不同路途和方向。但这种现象上的分离不等于学者在认识论深层真正将科学知识与人文知识做出了区隔,因此当下还不至于导致人们出现“分裂”的危机感,比如,许多心理咨询的研究者和实践者仍然坚持和宣称自己所做的就是“科学心理学”。

所以,表面上的分离只是一种裂变开始时的“分化”;只有深层认知上做出的分离,才是一种根本性的分裂,才会出现学科同一性的动摇。本文尝试从科学哲学认识论视角就上述前两种分化现象做进一步的探讨。

二、关于基础心理学和社会与人文心理学的分化

科学哲学认识论对现存人类知识进行了梳理。它认为,事实科学和形式科学、技术以及人文学科都是产生真正可靠知识的研究领域,这些知识总体上要么(逼近地)是真的、要么是有用(可靠)的,但同也存在着大量虚幻的知识。因此,认识论首先要将可靠的知识与虚幻的知识(或称伪科学)区分开来,然后又在可靠的知识中划分出科学的知识与非科学的知识(见图1)。也就是说,从科学哲学的角度看,人类知识无非三类,科学的、非科学的及伪科学的知识,前两种知识为有用的知识,而后一种则为虚幻的知识。本文主要探讨心理学中科学知识与非科学知识的区分。


 

在中国,心理学曾被普通民众等同于“算命”的,而后被看成是“看病”的。这样的群体认知明显地反映出上述三种知识相互混淆的情况:第一,民众不懂何为“科学”,因而也无法区分出“伪科学”知识。不少民众笃信算命,他们将心理学当成算命的知识,本意上并非要贬损心理学;第二,在震后心理援助和抗疫心理行动中普遍地接受心理知识普及后,民众的认识有所进步,大致将心理学又归属了有用的“看病”知识,而不是骗人的“算命”知识了;第三,多数中国民众都有将“科学”泛化的倾向,认为凡有用的知识都是科学的,而非科学的知识就是伪科学的。既然心理学是有用的,那它就一定是科学的知识。

从上述知识论角度讲,心理学行业内部的共识也是模糊的。一方面,从事基础研究的学者认为只有自己是科学心理学的正宗,其他自称心理学家的人都是非科学的,而非科学的心理学与忽悠人的伪科学大概相差无几。另一方面,许多从事应用心理学实践专业人士为了不被他人当成是伪科学的算命者,也非得将自己的专业冠之以“科学”的名义。总之,大家都没能充分认识到“非科学”知识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倾向于负面理解非科学的知识。

科学与非科学知识的区分标准究竟为何呢?简单地说,人们可按照逻辑标准和经验标准来区分科学与非科学的知识。逻辑标准包括:1)奥卡姆原则(简单性);2)自洽原则(无矛盾性);3)可否证原则(条件性,不能无所不能、无所不包)。经验标准则包括了:1)有可被检验的预测(假设);2)已有被证实的预测(在某些条件下是成立的);3)可被重复论证;4)对于辨别数据真实与否有一定的标准(正常-异常;系统-随机)。从事基础心理学研究的学者都在自觉或者不自觉地按照这样的标准去进行实验设计、实验控制和实验结果分析,并将其教授给自己的学生。因此,他们有理由认为自己创造的知识才是科学心理学的知识,凡没有经过上述标准考验的心理学知识都是非科学的。但这一标准只有在物理学、化学等“硬科学”领域能够得到严格的执行。本文因此将“科学心理学”替换为大家日常所称的基础心理学。

但基础心理学研究者们坚持这一标准的自信或许会因下述两个理由而打了折扣。首先,基础心理学所获得的知识尚未严格符合上述标准。如果以物理学为科学(“硬科学”)的范本的话,那么心理学到目前为止还只处于“软科学”的位置。例如,硬科学获得的因果关系较为明确,而软科学中不可控的变量较多,不易得出明确结论。对心理学而言,要获得像硬科学那样客观化的知识,采取实验方法是必由之路;可心理学却是以人的主观体验为研究对象的,它就没有办法脱离主观的因素。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冯特提出了“实验内省法”。然而,这个方法最终遭遇了心理学最早的“可重复性危机”。另外,在严格的实验控制条件下,自变量与观察心理变量之间也存在着不稳定的关系,这种可重复性危机在心理学史还曾多次发生过。另一方面,基础心理学在实验室条件下创造着各种“心理事实”,以便由此寻找出科学心理学的规律。但因实验条件控制得非常苛刻失真,其实验结果很多时候失去了在真实生活中存在的合理性,其生态效度始终受到质疑。基础心理学研究将人的心理切片化、心理与环境隔离化、心理事实人造化。


当下,大脑神经科学特别被认为是科学心理学的前沿和重大进步,心理现象终于可以用还原为脑神经结构和联结之中的生理生化定律了。但神经科学的进展却出现了一种相反的趋向,导致不少神经科学家甚至开始怀疑心理学的科学性,他们认为心理学中许多最基础的概念都缺乏严格的界定,模糊不清的心理概念便难以与其神经基础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系。因此,认知神经科学、行为神经科学应当摒弃心理学概念。神经科学家要做的不是寻找哪些神经活动与注意、记忆之类的心理学概念相关,而是应该从脑的结构、功能出发,重新定义应当如何描述行为。当然,反对者则强调,人们不应该从神经科学出发重建心理学,而是应该解决心理学与神经科学之间的映射问题,也就是说要建立核心的心理学概念与核心的神经科学概念之间的联系。但这毫无疑问地提示,心理学自身的科学性还是一个仍在讨论之中的问题。例如,1988年美国心理科学协会(Association for Psychological Science,APS)从美国心理学会(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APA)正式分离出去,其中一个主要原因也在于前者更强调心理学的科学本质,而后者则接纳了众多非严格科学主义的心理学分支。美国的心理学组织经历了多次的分分合合,这也等于向世界心理学界宣告,心理学的科学定位还是模糊不定的。

其次,并非只有科学知识才是有用的知识,科学只是有用知识之一,技术知识、人文(包括宗教)知识等对于人类的进化和进步都曾经、并正在和将继续发挥了极其重要和不可或缺的作用。就人文学科(通俗称为“文史哲”)而言,它包括了考古学、历史学、语言学、哲学、艺术与设计等,它们是今天许多其他学科、尤其社会科学产生的母体,具有一种根基深厚的历史纵深,它们更重智慧、而不是知识和定律。不同于科学需要回答“是什么”、“怎么样”以及“为什么”等问题,人文学科是要回答“应如何”的问题,其根本目的在于探寻人的生存及其意义、人的价值及其实现问题,并由此表达某种价值观念和价值理想,从而为人的行为确立某种价值导向。可以说,科学是一种纯粹的知识体系,一切科学本质上都是一种“物学”;而人文学科则是建立在一定知识基础上的价值体系,一切人文学科实质上都是一种“人学”。虽然人文学科不能像技术只是那样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能为科学与技术提供正确的价值观念和导向。

人文学科对于理解和发展心理学来说是必不可缺的,它是心理学的智慧根;它是讲逻辑、讲理性、讲良心和价值的知识。人文学科的方法主要是概念的和解释学的,其方法如果不是客观性的,那至少也是主体间性的,其结论可以传达给他人并为他人所理解。本文将并非严格遵循科学范式的那部分心理学统称为人文心理学。

心理学产生于对人进行思辨的哲学。人文心理学中的那些以助人为最终目标(如辅导、咨询、治疗等)的心理学理论,如心理动力学、认知-行为理论、存在-人本主义,后现代多元文化咨询与治疗等无不是人文学科中关于人的重要理论派别,尽管它们的许多理念和假说并不能操作为“科学问题”,也并非是从某些公理演绎出来的,因而不被主流心理学界认为是科学理论和知识,但这不并妨碍它们成为世界上从事助人行业的心理学工作者所遵循的实践指南,其价值体现在让受助者能够变得愉快、幸福、与己和谐、与人和谐,促进个人和社会的利益。当它们被用于帮助受助者时,它们所遵循的一套方法程序至少是同一文化下主体间的规范工具,体现出心理咨询与治疗技术服务的功用性。所以这部分的心理学本质上仍然属于人文学科知识的范畴。

广义地讲,技术是人类为实现社会需要而创造和发展起来的手段、方法和技能的总和。法国科学家狄德罗(2007)主编的《百科全书》给技术下了一个简明的定义:“技术是为某一目的共同协作组成的各种工具和规则体系。”技术的这个定义,基本上指出了现代技术的主要特点,即目的性、社会性、多元性。科学与技术是两种性质不尽相同的社会文化,二者的区别十分明显。科学的基本任务是认识世界,有所发现,从而增加人类的知识财富;技术的基本任务是发现世界,有所发明,以创造人类的物质财富,丰富人类社会的精神文化生活。科学要回答“是什么”和“为什么”的问题,本质上是一种求真的非功利知识体系;技术则回答“做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要解决如何达成有用的知识手段。本文将以实现功用性和价值的那部分心理学称为应用心理学。例如,以提高人机互动效率和人与组织互动效率为目标的工效心理学和组织心理学等,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要解决在有人参与的系统中“做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所以这部分心理学本质上应属于技术类的有用知识的范畴,是为应用心理学。

当作为“人学”的心理学借助“物学”的范式和方法去研究人本身的时候,心理学便被认为“独立”于哲学、独立于人文学科了,便成为了科学的心理学。但经过百多年的发展,心理学仍然没能迈过“软科学”或者“前科学”的门槛。比如,心理学中能够被广泛认可、具有普遍意义的科学定律少之又少,尤其在心理学发展的后期能够被称为定律的实验发现(如韦伯-费希纳所发现的心理量和物理量之间存在的对数关系定律)几乎为零,更何况,当下流行的各种心理咨询理论派别中又有哪一项助人技术是建立在韦伯-费希纳定律等的推演基础之上呢?

心理学只存在着极少量定律的事实,一方面揭示出基础心理学尚不能满足形成为科学分支的全部条件,因而不能完满地进入“硬科学”的行列;另一方面又显示,即便这些少量的定律也远没有成为应用心理学和人文心理学中助人技术的科学依据,因此应用与人文心理学(如心理咨询学等)亦不能构成具有普遍性的心理技术知识。关于心理咨询效果的研究一般都承认,咨询方法之间没有显著差异,咨询者的主观特性、以及咨询者与求助者主体间的匹配程度是决定助人效果的重要因素,而科学则强调实验过程的客观性,要在实验干预过程中尽可能排除人为主观性。由此可见,两者之间存在着显著差异。没有人会期望现在就出现一个“心理学原理体系”——一个“自觉模仿欧几里得几何学的公理体系”。

自科学产生之后,科学知识便被用于解决人类所面临的物质世界的问题。人们发现,新生的科学知识的效用极大,远超出了人类所拥有的的古老人文知识;科学知识还使人们在使用相关技术知识时,不仅知其然、而且能够知其所以然。因此培根总结到,“(科学)知识就是力量”。培根的认识论主要是为科学的发展提供哲学基础,要解决的是人同自然的关系。但在将科学知识进一步用于解决人类和人类社会自身的问题时,一种深刻的矛盾就开始显现出来。科学知识是一种关于自然界因果关系的简化了的机械观模型,它很多时候无法有效地解释社会与精神世界的现象,更难以找出简单的因果定律加以描述和解释。比如,曾经风靡一时的《自私的基因》一书,试图用生物学的基因定律解释人类的情感,但始终无法找到支持这一假设的证据,人们最后不得不放弃了自私基因的解释,而假设出一种不同于“生物学上的利他与自私”的“心理学上的利他与自私”。心理利他和自私是一种被后来增加进来的理论实体,以便弥补上生物学难以解释社会心理学上的空白,但它显然违反了科学标准之一的奥卡姆原理,即“如无必要,勿增实体”的简单有效原理。

有许多人文学者甚至坚持认为,人类精神世界和精神生活是无法被计算和被量化的,是无法被科学化的。如果心理学只剩下了实验和计量了,那这门学科至少是不完全的,是有问题的。所以我们要推动哲学的或人文的心理学。人文的心理学在尝试改变他人的看法(心理干预)时,科学心理学的手段不见得是最有效的。反复训练、实地考察、征引权威或大多数人的看法、恳求、甚至纠缠等这些“讲道理”的途径,若非更加有效,至少同样有效。讲道理这种活动如果有什么根本规则,那就是让真理显现、而不是坚信自己就握有真理,而科学则是一副唯我独尊、真理在我的样子。更有少数的学者甚至认为,精神疾病、精神病理学、神经症、精神分裂症及相关问题并不是科学要解决的问题,而是人文道德范畴的问题。

基础心理学与人文及应用心理学在我国的分化是一种学科发展的历史必然,基础心理学家当然还要继续加倍努力去追求满足科学的标准,而应用与人文心理学则没必要、短时间里也不能总想着去将科学的帽冠扣在自己的头上。助人的方法有很多,心理学便是其中重要的途径之一,并不因为它尚未成为真正的科学分支,就失去了其共情合作的助人价值和提升人类感知觉和运动能力的功效价值。如果人们希望把心理学当做为一个整体概念来使用的话,那么它显然是一个具有宽泛定义域的复杂而含混的概念,它既容纳了自冯特在德国莱比锡建立实验室后努力将自己独立出来的科学心理学,更包括了众多源于哲学等人文学科的心理学理论和实践技术,它们都带有强烈功利价值和导向,在具有宏观(文化)、中观(社会和群体)和微观(个体)尺度上建构着服务于人学的各种叙事。

例如,我国心理学工作者通过在汶川地震和新冠抗疫两场重大心理援助的实践,开始十分明确地意识到,真正能够发挥安抚人心、纾困化危作用、并受到百姓、政府、和服务机构的认可的心理学,主要还是来自于人文类和技术类的应用心理学知识,比如,此次抗疫心理援助中流行的网上远程咨询干预法、心理正念法和传统的身心锻炼的八段锦法等。人文及应用心理学在心理援助中表现出的突出作用恰好见证了心理学知识体系的多元性。多元的心理学既含有追求科学性的基础知识,它不问实用与否;同时也包括源自于人文学科的知识,它关怀人类命运、大爱无疆。

更重要的是,基础心理学与人文及应用心理学的分化也体现出,我国心理学体系正在走出自我设限的局面,正在走向一个更加包容和整合的方向。心理学从来就不是一个统一的学科,因心理学服务职业的发展和主流心理学的困境更进一步地加深了这种分裂。心理学的整合将是一个多元化的整合。整合与包容的心理学既要探索心理世界的秘密,寻找其规律;同时又要人文关怀,服务于人类对安全、归属和幸福的现实需求。正是由于我国心理学在现阶段出现的分化与分工,才使基础心理学家能够真正专心致志于实验室的研究工作,同时又在国家和社会需求之时能够提供应用心理学工作者冲到心理援助的一线,去实现心理学帮助老百姓、辅助各类专业队伍和政府的重要功用。在当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中,已经呈现分化之势的基础心理学与应用及人文心理学皆不可偏废,更不可歧视,要相互支持,并驾齐驱。

三、关于对基础心理学与人文心理学效用评估法的分化

从科学哲学的视角出发,可将基础心理学与人文心理学分别归属科学与非科学知识的范畴。科学的领域仅仅限于哲学里所说的“经验世界”,即外部物质世界。是以研究物质世界的规律为目的的。用有效性验证推论,讲求“实证”。科学解释有其局限性,但往往清晰明确。是人类力求“客观”反映世界的需求的体现。科学解释往往是基于观测、量化、测量、统计等一系列实证手段,以数学逻辑推导出的解释。基础科学没有外在的价值系统,其自身内在的逻辑、语义、和方法论观念系统构成了科学的制度合理性。“问题-假说-检验-评价”这一次序反映了所有经验科学论文的一般机构(导论、方法、结论、和讨论)。

人文学科的对象并不是通过自然律和机制来解释的,而是要进行诠释和理解的,因此人文学科的真理往往是语境的或者关系的、而非事实的。人文学科天然地更倾向于相对主义,因为很多文化因素的评价不可能独立于其创造者的个人特征和文化特征:必须在语境汇总看待和理解它们。因此,很多人文学科和应用技术一样,都需要有外在的价值系统。马丁.曼纳(2015)写到,“科学意义上的可检验性的方法论价值和解释力不是人文学科的一部分。一种特定的观点、解读或诠释可能对于批评是开放的,但既然它并不是非真即假,那就不可能对它进行真理检验。我们最多说它是合理的、似真的、明智的,或者是相反的。以哲学为例:哲学的研究领域涉及人类存在的基本问题,本体论、认识论和伦理学构成其三个主要范畴。但是,哲学是一门“学科”而不是“科学”。哲学研究没有“对”与“错”的明确界限。多数哲学研究也不以实证为手段。哲学解释往往是对现象的阐释和分析,而阐释分析的立场取决于哲学家的精神世界,而不取决于“经验世界”(物质世界)。

科学主义心理学将人性视为物性,强调人的自在性和自然属性;人文主义心理学将人性区别于物性,强调人的自为性、社会性和精神属性。这促使二者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理论建构上出现对立。另外,如上所述,应用心理学以优化心理与机器和组织接口技术为最终目的,它的任务不是去发现心理定律,而是应用已知的某一规律于人-机环境和个人-组织互动环境,提高有人参与系统的功效,因此属于可靠而有用的知识,而非严格的科学探索。理所当然的,对于基础心理学和人文及应用心理学的成果进行评价,应当遵从和依照不同的标准。

从知识分类和研究目的的角度讲,基础心理学和人文及应用心理学的评价标准本不应该是同一的,而应是相互区别而分化的。我国科技部(2003)印发的《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通知也对就(硬)科学、技术和软科学三类研究成果做出了不同的评价规定:

1、基础研究成果应以在基础研究领域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发现和重大创新,以及新发现、新理论等的科学水平、科学价值作为评价重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及被引用情况应作为评价的重要参考指标。

2、应用技术成果应以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后续开发和应用推广中取得新技术、新产品,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促进生产力水平提高,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为评价重点。应用技术成果的技术指标、投入产出比和潜在市场经济价值等应作为评价的重要参考指标。

3、软科学研究成果应以研究成果的科学价值和意义,观点、方法和理论的创新性以及对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的作用和影响作为评价重点。软科学研究成果的研究难度和复杂程度、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应作为评价的重要参考指标。

虽然上述评价标准还没有涉及人文学科,但显而易见,科学与技术内部的评价也是分开而论的。基础研究的成果主要由发表在科学杂志上的论文及其被引用情况来加以评价,这是一种科学体系内部的同行评价。SCIScientific Citation Index)指标被用来评价科学杂志的质量和影响,从而也间接地评价了发表论文的质量和影响。因此,基础心理学研究深深地受到SCI标准的导向影响。我国各个心理学科研与教学单位每年(或每两年)进行的研究者个体绩效评定,无不以SCI文章数量和文章发表杂志的影响因子为准;基础心理学科研人员的次年工资收入和之后的职称评定会因此而受到很大的影响(张建新,2020)。

心理学中的人格-社会心理学、管理与组织心理学、临床与咨询心理学等大致相当于该《办法》定义的“软科学”,那么它们的成果理应由第2条或第3条的规定来加以评价。但在实际的科研评价活动中,同一个研究机构若实施两套、乃至三套不同的评价体系,这似乎成为了一个难以逾越的制度鸿沟。结果便是,大家都一视同仁地采用SCI的标准。这一方面导致基础心理学家大多只关注SCI文献中积累下来、可追踪的学科发展内部问题;另一方面也导致很多应用心理学家则强烈地感受到,他们对于发生在民众日常生活中的问题、或者政府急需得到科学建议的国计民生问题所进行的研究和服务工作,却在SCI评价之下受到了忽视。更何况,人文学科等非科学(以助人为目标的咨询心理学等)与上述《办法》中的“软科学”范畴又并非完全覆盖重叠的,若以SCI标准来加以衡量,那么人文心理学不仅会受到忽视,更会受到歧视。“一个原本用来评估学术刊物水平的技术指标,被错误地用来评价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乃至评价高校科研水平的权威标准”。

人文学科的根本旨趣是要揭示人的生存意义、探索人的价值及其实现途径。它所论述的命题不是事实命题(即“AP”式的命题),而是价值命题(即“A应该是P”式的命题)。价值命题既不能从事实命题中推导出来,也不可能用经验来予以验证,它们都是非实证的(贝奇特尔、汉密尔顿,2015)。因此与科学进行的抽象化普遍化倾向不同,人文学科强调具体化个别化的研究成果。这与强调咨询者的个性化风格以及咨询过程中咨询者与求助者间的具体互动的心理咨询,是完全吻合的。因此,对心理咨询与心理服务实践的效果也必须按照不同于SCI的标准进行。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6)于20022007年在全国高校进行过四轮学科评估,曾设立了“社会服务贡献学科声誉”两个指标,以体现分类评价、克服“一把尺”评价的弊端。社会服务贡献指标中包括了被评学科提供的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总体情况、以及若干代表性案例学科声誉则由参评的学科和行业专家参考《学科简介》,对被评学科的学术影响力和学术道德等情况进行评价。被评学科中包括了许多人文学科,可见该学科评估标准中已经开始考虑除SCI外的指标了。

 2020年,教育部联合科技部印发了《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未来进行科研成果评价工作的目标,即要“扭转当前科研评价中存在的SCI论文相关指标片面、过度、扭曲使用等现象......。对于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评价重点是对解决生产实践中关键技术问题的实际贡献,以及带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现产业化应用的实际效果,不以论文作为单一评价依据”。显然,对于从事非基础心理学研究和社会心理服务的学者们来说,“破五唯”的新规定是一个利好消息。但要将这项新政真正地落实到位,让“基础的归基础,应用的归应用”,首先必须要让从事学术研究和实践活动的相关参与者都能意识到,科学知识与非科学知识及其成果评价在关于认识论的科学哲学认识论体系中存在着本质差异,从而人们才能在具体操作层面对科研成果进行分类评价的改革。

举例言之。地震灾后和抗击疫情的心理援助中都需要进行大量的心理干预。但如何评价心理干预的效果以及心理咨询者的功劳,实际上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一项研究检索了从2000年到2007年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查到关于心理干预效果评估的297篇有效文章。对这些文章的综合分析结果表明,效果评估所采用的方法主要还是“实验”研究(约占总数的94%),只有6%的研究采用临床干预效果指标;96%的文献采用统计显著性检验来验证干预效果;评估工具多为(约85%)以“症状”为核心内容的问卷评估。这显示人们在评估心理干预的效果时仍然习惯于用“科学分析”的思路。但正如上面所论述的,科学范式所强调的“操作性定义”和“证伪标准”不足以支撑全部的心理学,人文心理学科的实践应用成果需要使用不同于评价科学研究成果的方法。当然,随着心理学在我国越来越得到广泛的应用,特别是上个世纪90代以来,人们对心理咨询效果评价已由单维的评价转向多维的整体评价,其特点表现为:1)除咨询者外,求助者及其家属、亲友和同事等都可以为评价者;2)评价求助者多方面的变化;3)认为求助者的变化是多维、双向且不稳定的。

参考一下中医对其疗效的评价思路,或许能够启发人们对心理干预效用评价的思路。中医采用的是一种整体式评估思路,包括了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中医非常重视人体本身的统一性、完整性,认为人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构成人体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在结构上不可分割,在功能上相互协调、互为补充,在病理上则相互影响;另一方面,中医将人体与自然界环境看作是密不可分的,自然环境的变化随时影响着人体,人类在能动地适应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维持着正常的生命活动。这种机体自身整体性和内外环境统一性的整体观念贯串于中医学的生理、病理、诊法、辨证和治疗等各个方面。因此中医药疗效评估的整体性体现在:1)有一套治疗作用的自圆其说的系统理论;2)依此理论能够预见并能有效调控中医药作用于人自身或社会的后果;3)能够提高社会生产力,或能改善人们的生存质量(李恒领,2017)。此次抗议过程中,中医药“则注重改善症状,调节体质状态”,从而“中西医结合治疗在各项检查指标衡量下,总体疗效明显优于单纯西药治疗”。这不同于遵从科学范式的生物-医学-技术”评价思路,西医(大致也是SCI杂志)更看重肺部及相关脏器的“呼吸支持、循环支持治疗等”。

从科学知识与人文学科知识分类评估的角度看,心理干预的机理多还是模糊多元的,其干预的靶点也不很明确,但心理干预又确实具有能够帮助受助者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的效果。因此,心理干预似乎应更多地采取类似中医药整体评价的思路,更加注重干预导致的个体身心健康的外部指标和社会环境变量,避免将重视内在逻辑的科学标准作为评价心理干预效果的唯一方法和途径,否则就会出现评估方法与评估对象互不契合的张冠李戴现象,以及评估方法相对单一、操作随意,评估结果缺乏实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可以设想,北京师范大学临床与咨询心理学院大概率地会采用一种不同于单纯SCI标准的评价体系。

总之,我们要更好地从心理学的内涵与外延上认识到,1)虽然百多年前心理学借助科学实验的方法从哲学领域中分离出来,并一路都在努力地使自己更加“科学化”,但当下的事实表明,心理学仍然处于分离的痛苦之中,还无法完全隔断与包括哲学在内的人文学科相连的生命脐带,还不能成为向往之中的独立之科学心理学。2)但心理学从娘胎中孕育出来的本性,又使自己在理解和诠释人类心理和行为诸多方面具有了十分独特的作用,因而成为了一种满足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的十分有用的知识。

因此,从理论意义上讲,心理学还是一个很为宽泛的概念,它既包括了严格按照科学范式去发现具有普遍性定律的基础心理学,也容纳着仍然从人文学科汲取各种营养的应用与人文心理学。从现实意义上讲,心理学既需要基础心理学为自己在科学科学体系中占据应有的一席之地,从而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科技资源,也需要应用与人文心理学在社会心理学服务体系建设中赢得民众和政府的认可和欢迎,从而使自己在社会治理和健康中国的新时代发展过程做出不可或缺的贡献。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广东省心理卫生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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