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关于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卫健委最新答复!

发布日期:2023-11-27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2023年9月底,卫健委集中公布了多项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的答复函。



本次集中公布的答复涵中共有心理健康相关提案11项,其中有关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的提案5项,老年人心理健康相关提案2项,社区心理健康服务相关提案1项,精神卫生法、行业规范化建设相关提案3项。


对于业内人士颇为关注的法律法规、职业资格认定等问题,卫健委的最新答复如下:


1.关于将《精神卫生法》修改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法》


卫健委答复:我国现行的《精神卫生法》中已专门设置了“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防治”的章节,也对各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学校等开展心理援助、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卫健委将根据工作需要,协调有关部门制订完善相关政策性文件,确保《精神卫生法》相关规定有效落实到位。



2.关于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卫健委答复:2022年,卫健委指导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开展《社会心理咨询服务专业人员与专业机构注册标准与管理规范》课题研究。目前,《精神卫生法》中对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援助服务等已提出明确要求。《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亦要求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评估、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服务的有效衔接。此外,卫健委多次组织召开多部门多领域专家研讨会,研究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规范,积极鼓励各地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等形式,对心理健康服务规范管理进行探索。


3.关于促进心理咨询服务行业发展


卫健委答复:2016年,卫健委会同中宣部等22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指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服务,鼓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辅导机构。


4. 关于开展心理咨询职业资格认定


卫健委答复:十八大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2017年,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向社会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取消了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不再开展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要求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职业资格设置、取消及纳入、退出目录,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新设职业资格应当遵守《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规定并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后,按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



5.关于建立职业资格体系


卫健委答复: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等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中医心理学、中西医结合心理学、临床心理学、心理治疗、危机干预等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支持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将临床和咨询心理学作为应用心理硕士重要的培养方向,多途径培养高层次心理健康服务相关专业人才。支持并鼓励高校将心身医学、临床心理学、心理治疗学、中医心理学、心理咨询等理论与实践内容纳入课程体系,促进精神医学与中医学、人文社科等交叉融合,为医学生未来从事心理健康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6. 关于探索建立规范的心理咨询疗法


卫健委答复:支持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相关政策及规范研究,为相关工作提供参考。要求各试点地区指导心理服务行业组织加强能力建设,研究制订心理服务机构和人员登记、评价等工作。鼓励各地在推进试点工作过程中,逐步理顺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的概念界定及规范管理等工作,为逐步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奠定基础。


7.关于开展智能化心理健康服务


卫健委答复:鼓励试点地区医疗机构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的空间和内容。2020年,卫健委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功能,包括但不限于线上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宣教、就诊指导、慢病复诊、心理疏导等。有关地方根据自身实际,发展了包括精神卫生在内的远程会诊、基层药品配送、互联网诊疗等多项惠民服务。


8.总结


在有关精神卫生法修订、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等多项政协提案的答复中,卫健委主要总结和陈述了目前已开展的工作情况,并未就提案中的相关建议做直接回应,也未公布后续具体工作计划。


由此可知,我国心理咨询行业将长时间维持现状,国内心理咨询师职业化、规范化发展之路仍前途未知!



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微信公众号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广东省心理卫生协会

地址: 广州市石牌岗顶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邮编: 510110
电话: 020-85516867-3129

Copyright © 2024 广东省心理卫生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7127231号-1